小伙伴们好,最近小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这个都颇为感兴趣的,那么小跳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一些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营业税及附加:反映企业主营业务中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填报该指标时,需要注意的是,新税制实施后,会计法规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相应指标的累计数填列。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附加税,是按照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
3、根据财政部财税[2016]22号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4、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前是“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列在“管理费用”科目。2016年5月1日后,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