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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陈同佳做了什么香港事件导火索

18日消息,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称,触发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案”嫌疑人陈同佳将于23日出狱。报道显示,陈同佳对案件引发的“修例风波”感到内疚,他说若他最后去台湾自首,希望令事件尽快平息。

陈同佳案情回顾:

2018年2月,台湾地区发生一则杀人案。 案件死者为潘晓颖,系犯人陈同佳的女友,二人同为香港籍。

陈涉嫌杀害潘晓颖,后独自返回香港,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该事件被称为“台湾杀人案”,或者“陈同佳案”。

因为事发地为台湾,香港与台湾两地并无“引渡条例”。 因此,香港籍的陈同佳无法以“故意杀人”定罪。 最后,陈因洗黑钱案被判监29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原计划修订《逃犯条例》,将陈同佳引渡至台湾受审,最后以失败告终。 香港一些暴徒以抗议《逃犯条例》为由,进行了长达四个月的暴力破坏活动。 而引发“蝴蝶效应”的翅膀——杀人犯陈同佳,服刑期满,将于10月23日出狱。

9月份,修例工作“寿终正寝”,意味着此次“台湾杀人案”面临“无疾而终”。但台湾地区“法务部”17日的发言稿,将“陈同佳是否可以在台湾接受审判”一事再次提到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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