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了一起因“微博怼人”而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据悉,该案正是演员杨紫起诉黑粉的案件。
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据了解,法庭调查时,被告称“怼人”的微博非本人实名认证,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都丢失了并报案,后寄送了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而当法官向相关公安机关发送协助调查函时,回函却称证明材料和公安签章均非本公安机关出具。最终法官认定: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系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对张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法官表示,“线上法院”同样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的人民法院,其规范性、严肃性不因场所的改变而降低。对于心存侥幸、试图以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