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22强基础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第一、第二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院强基础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北航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强基础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化学、工程力学、飞机动力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第一、第二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院强基础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目标
报考人员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秀考生,高考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好的考生。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获得全国青奥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青奥竞赛获奖名单将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网站(http://gs.cyscc.org/)公布的名单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2.注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申请我校强基计划:
1.具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的招生范围如下:
3.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的要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2年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行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需下载并填写表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附件1,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代码“52BH”),并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中。申请我们强基础项目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考生只能填报我院强基计划的一个专业志愿。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检查并确认
请考生于2022年6月12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础项目考试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署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确认参加校考、无故弃考的,我校将按有关规定通知原籍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4.入围的学校考试方法
1.第一类候选人
考生高考成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ex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学校评估方法
我校原则上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体能测试,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必须按要求报到参加我校考试;请考生按要求参加我校所有考试测试环节,学校的考试成绩有效。6月30日至7月2日进行校考(含报名)。要求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校考。报名及考试安排详见考前我校发布的考试须知。
1.专业综合测试
各招生专业综合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方面,采用专家与考生“多对一”的考试评分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划出最低合格线。
2.如何利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综合测试的重要参考。
3.体能测试计划及结果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是录取流程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学校考试的,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检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批后可不参加体检。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
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52BH”)。4. 防疫要求
(1)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3)我校强基计划考场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有关入场要求我校将在考前及时发布。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将对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具体测试内容、安排和适用考生范围由学校依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决定,并于考前发布,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参加相关测试环节。
6、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参与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介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