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单招录取由牵头院校按类别组织,第一、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报名。对于每一次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各种考试班级的规律,将其电子档案提交给有资质的院校,由院校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其专业。
单招志愿录取原则包括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每个省不一样,报考时以单招志愿设置为准。
志愿填报顺序是指同一录取批次志愿中多个院校设置的顺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且每个志愿只能报一个院校。考生志愿投档时,报考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会按照院校的录取原则和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也就是说每个院校都有自己的队伍。第一次志愿填报后,将接受第二次志愿填报。
平行志愿是指包含多所平行院校的志愿,投档时按高分录取。即所有考生排队,分数高者优先。每个考生在投档的时候,根据每个考生投档的院校,投排名靠前、计划平衡的学校。
第一志愿可以填五个专业。1.单考专业采取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志愿设立机构,考生参加机构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第一轮录取和记录。2.志愿填报采取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第一轮相同。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空缺院校的第二志愿,由院校审核录取。参与机构需要认可其他学校的成果,并在征集方案中注明。鼓励实行单考单招的高校按专业招生。
2.是实行联考单招的专业,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5所专业类别相同的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时允许高校在专业类别内调整计划。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