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重点高校,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南疆四地州学生的扶贫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注册条件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附加条件:
(一)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标准;
(二)在执行地区有当地户口三年以上,父母或者监护人有当地户口;
(3)本人在户口所属县普通高中具有三年电子学籍,已在其中就读。
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学校是部属高校和各省一批招生的部分高校。
其主要目的是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鼓励他们毕业后回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为了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在本科一批之前开始。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目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的备案方式和录取要求由各省(区、市)根据高校招生实际情况和区域农村招生实施情况等因素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相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规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相关高校普通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